WhatsApp网页版隐私说明:透明、安全、可控
本隐私说明旨在清晰阐述 flow.whatapp-free.com.cn(以下简称"本平台")在您使用WhatsApp网页版服务过程中,如何收集、使用、存储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。我们深知隐私安全是您信任的基石,因此本政策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PIPL)及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的相关要求制定。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本说明。
一、信息收集范围与类型
我们遵循"最小必要"原则收集信息,仅收集为提供和优化服务所必需的信息。具体包括以下几类:
- 账号关联信息:当您通过手机扫码登录时,我们会获取您的WhatsApp账号唯一标识符(UID)、手机号码的哈希值及头像,用于建立登录会话。
- 设备与日志信息:包括您的浏览器类型(User-Agent)、操作系统版本、IP地址、访问时间戳及点击行为流。此类数据用于保障系统安全、排查故障及优化页面加载逻辑。
- 消息元数据:我们仅在本地浏览器端处理消息内容,但会收集消息的发送时间、消息类型(文本/图片/文件)及收发双方ID的哈希值,用于生成使用统计报告(不涉及具体内容)。
- 本地存储数据:为提升加载速度,我们会在您的浏览器本地存储(Local Storage)中缓存部分界面配置项(如语言偏好、主题设置),此类数据不包含个人敏感信息。
我们特别声明:本平台不收集也不存储您的通讯录列表、聊天文字内容、语音消息内容及任何通过WhatsApp网页版传输的文件实体。这些数据始终在您的设备与WhatsApp官方服务器之间进行端到端加密传输。
二、信息使用目的与方式
我们收集的信息仅用于以下明确目的:
- 提供核心服务:使用账号关联信息建立并维护您的登录会话,确保消息能够正常同步与收发。
- 安全风控:分析IP地址及设备指纹信息,识别并阻止异常登录行为(如异地登录、暴力破解尝试)。该分析过程为自动化处理,不会人工干预。
- 性能优化:基于设备与日志信息分析页面加载瓶颈,针对不同浏览器版本进行兼容性调优,以提升整体使用流畅度。
- 用户支持:当您提交工单或联系客服时,我们可能调取您的设备信息以快速定位问题。
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与上述目的无关的用途,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精准投放、用户画像绘制或向第三方出售数据。
四、第三方数据共享政策
我们高度重视您的数据安全,除以下特定情形外,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:
- WhatsApp官方:为提供网页版服务,您的登录凭证及消息传输必然经过WhatsApp官方服务器。我们与WhatsApp官方之间不存在数据交换协议,我们仅作为访问入口,不中转或存储消息数据。
- 云服务提供商:我们的网站托管于符合ISO 27001认证的云服务商(如阿里云、AWS),该服务商仅能访问到网站运行所必需的服务器日志,且受保密协议约束。
- 执法机构要求: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若收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查令或传票,我们可能被要求提供必要的设备日志信息。
对于任何涉及数据共享的请求,我们均会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,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知您。
五、您的权利:访问、修改与删除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:
- 访问权:您有权通过发送邮件至 [email protected],请求获取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副本。
- 更正权:若您发现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有误,您有权要求我们及时更正。
- 删除权:在以下情形下,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:处理目的已实现、您撤回同意、我们违反法律收集使用信息。请注意,删除请求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
- 撤回同意权:对于基于您同意而进行的信息处理活动,您有权随时撤回同意。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。
- 注销权:您可以通过清除浏览器本地缓存并退出登录来终止使用服务。如需彻底注销账号关联信息,请联系我们进行手动清除。
为保障安全,处理上述请求时,我们可能需要验证您的身份(如要求提供注册手机号尾号)。我们将在验证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。
六、信息安全保障措施
我们采取了全面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安全:
- 传输加密:全站启用TLS 1.3加密协议,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与完整性。
- 访问控制:服务器采用最小权限原则,仅授权运维人员可通过堡垒机访问,所有操作均有审计日志。
- 漏洞管理:每季度进行一次外部渗透测试,每月进行依赖库漏洞扫描,高危漏洞24小时内修复。
- 数据备份:服务器日志数据采用异地冗余备份,保留周期为90天,到期后自动清除。
尽管我们采取了上述措施,但请注意,互联网环境不存在绝对的安全。我们建议您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,如使用强密码、定期清理浏览器缓存、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登录。
七、政策更新与通知机制
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、业务功能的调整或安全需求的提升,适时修订本隐私说明。重大变更(如信息收集范围扩大、使用目的改变)将在本页面顶部以显著公告形式展示,并通过您注册时预留的邮箱发送通知。
本政策的最新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1日。若您在本政策修订后继续使用本服务,即视为您已阅读并理解修订后的内容。若您不同意修订后的政策,您有权停止使用服务。
八、联系我们与数据保护官
若您对本隐私说明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投诉,或需要行使您的个人信息权利,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数据保护官(DPO):张明远
联系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邮寄地址: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博云路2号 数据保护办公室
我们承诺在收到您的隐私相关请求后,会在48小时内确认接收,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实质性答复。若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不满意,您有权向网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举报。